中共保康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保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7-31 08:33:1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至11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保康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保康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县纪委先后5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召开县纪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大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推进会,带头督办6个方面33个问题,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二)分类推进、靶向施策,精心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剖析,逐一找准问题症结,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单位、整改时限,建立完善的巡察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坚持“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督导8个牵头部室和相关责任部室组,围绕整改“总方案”,细化制定整改“子方案”,一项一项抓整改、一条一条促落实。
(三)加强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构建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县纪委监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每周调度督办一次整改进度,先后召开督办会议10次,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职责,成立监督检查专班,专题研究督办整改工作。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室组、联系乡镇的整改工作,形成了“县纪委管总、委领导领办、牵头部室统筹、责任部室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
(四)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面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细落实,认真对照《巡察整改验收销号办法》《巡察整改档案收集管理制度》等要求,坚持一周一汇总、一周一研判、一周一通报,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先后开展全覆盖检查3次,发送巡察整改工作提醒5次,督办巡察整改进度6次,保障整改工作信息畅通、运行高效,形成巡察整改“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精准有效监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落实落地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监督“一台账六清单”。将习近平总书记38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构建了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的工作闭环。二是加强跟进监督。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派出监督重点,纳入同县委办联合督查内容,协调4名科级干部带队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纳入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内容,进行了年度考核。2023年,县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工作较2022年上升3个位次。
2.关于“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督办。督促县供销社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整改情况。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对时任县供销社负责人警示谈话,责令县供销社党组对12名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三是建立完善制度。督促县供销社修订完善《保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使用合同管理办法》《保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等5项财务管理制度。
3.关于“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监督跟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安排部署砂石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7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3名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工作约谈。三是向县水利局等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对查处全县砂石执法监管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四是制定2024年度引江补汉(长江大保护)监督工作方案和砂石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持续监督检查。五是督促规范全县砂石厂,杜绝小砂厂违规违法经营问题。
4.关于“落实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深度和广度上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一把手”谈话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收集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巡视巡察、上级督查反馈和日常监督掌握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现“一把手”谈话全覆盖。二是制定《2024年度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计划》,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方式、谈话步骤和时间要求。截至目前,已对23个单位“一把手”开展了一对一谈话。
5.关于“聚焦关键少数履行‘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相关县直部门关键少数“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并予以约谈,考核情况向全县进行了通报。二是组织7家县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就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现场剖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三是压实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并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确保整改落实。
6.关于“纠治‘四风’问题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县纠治“四风”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印发《2024年全县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完善了“开展重点监督、进行专项整治、常态明察暗访”等3项监督方式。2024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3轮。三是开展智慧监督。印发《关于运用“襄阳市公务用车监管平台”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通过“公车监管平台”发现问题4个,立案调查1人,诫勉3人。四是强化教育震慑。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转发学习上级通报4期,印发通报2期。
7.关于“常抓不懈纠治吃喝风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各单位执行《关于统一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管理的通知》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并展开监督检查,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开展节日纠风。印发《2024年全县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开展暗访检查2轮次,立案调查3人。三是通报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后坪镇中心学校违规吃喝问题的通报》,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形成了有效震慑。四是协调县财政局,对全县各单位2024年1月以来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2轮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
8.关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影响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策划“勤廉故事汇”征文和“清廉保康我来讲”微视频征集活动,鼓励各地各单位挖掘推荐身边勤廉故事。截至目前,已征集到征文117篇,短视频40条,拟经过评选后在纪律教育月期间展播。二是在“清廉保康”公众号开设“纪律教育”专栏,下设政策法规、警示教育栏目,及时推送党纪党规及漫画、视频、H5等新媒体纪律教育产品,推送漫画、视频等纪律教育作品120余期。三是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莫把企业当家业》,并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
9.关于“宣传引导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任务清单》《2024年纪律教育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调研督导,确保工作实效。二是深入研判分析单位党组织在教育管理干部中存在的问题,通报酒醉驾典型案例13起。三是对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频发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四是联合公安部门通过短视频平台、电视、显示屏等多渠道播放《拒绝酒后驾驶》等警示教育片,推送酒驾违法行为大曝光3期。今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酒醉驾案件22起,同比下降78.4%。
10.关于“清廉保康建设‘1+7’载体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清廉机关建设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和县市场监管局分管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工作约谈,对未按程序决策项目建设的6个村相关责任人工作约谈。二是召开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会,对全县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办。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制定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完成10项工作任务。三是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各村公示,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纳入乡镇纪委监督重点,不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四是成立专项督导小组督导2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6个。
11.关于“清廉保康建设示范点亮点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卫健局分管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的领导进行工作约谈。二是责令县卫健局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县中医院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清廉科室”建设考评细则。三是对县卫健局发送《工作督办函》,督促召开全县清廉医院建设现场会,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办,对19家医疗单位清廉建设进行检查考评。四是印发《清廉保康建设近期重点工作提示》,督促各牵头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建设工作。五是将清廉建设纳入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重点内容,每月填报监督情况。2023年,保康县在全市清廉建设考核中进步2个位次。
12.关于“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不高,案件办理存在超期办结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包案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二是采取黄色预警、红色警示方式通报线索、案件办理进展,印发通报21期。三是召开重点问题线索情况调度会,对在办留置案件调度3次。四是加强挂图作战系统运用的培训和指导,督促各承办部室将未结案件加入挂图作战系统。五是未结案件全部办结,2023年问题线索按期处置率100%,所有案件无超期,平均办理时长23.74天。
13.关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能力不足,存在取证不充分、定性不准确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包案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工作约谈。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审查调查、案件质量、职务犯罪证据审核等专项培训,推荐1名年轻干部到省纪委参加铁军训练营,9名办案骨干到市纪委监委以案代训,积极申报11名优秀的办案人员纳入全省审查调查人员人才库。2023年10月以来,组织干部参加庭审观摩2次、培训交流2次。三是严格审理把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以来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无一退回补充调查。
14.关于“查办本地大案要案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线索攻坚,2023年办理留置案件8件。二是坚持深挖细查,实现乡科级“一把手”和医疗领域留置案件破零。三是派员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协作片区办理的留置案件,从中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正在开展调查。
15.关于“信访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摸清底数。督促各单位各乡镇认真落实信访矛盾化解属地责任,切实做好带案下访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2024年度重复举报大幅下降。二是细化措施强化督办。制发信访举报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强化工作督办,目前已全部化解完成。三是聚焦重点化解信访,召开专题会议3次,及时了解掌握信访人的诉求及基本情况,在检控类问题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家庭困难帮扶到位,防止信访回流。
16.关于“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个乡镇纪委办信质量不高的问题,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岗位调整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专题学习《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评查标准和评分细则》2次,下发评分细则2次,专题解读2次。三是常态化开展质量评查,督促及时整改、限期销号。2023年以来,无不合格等次。四是对办理时长逐件进行统计,制发督办通报7次,点对点向各承办单位提醒。
17.关于“信访举报办理满意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原因抓整改。对2023年以来不满意的实名举报件进行分析,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整改,逐步提升实名举报件反馈满意率。二是领导包案抓化解。结合“四下基层”制定包案化解方案,落实包案化解措施,目前已化解24件。三是提级复核抓质效。对其他不满意件筛选后进行提级复核调查,经提级复核反馈后信访人均表示满意。四是追责问责抓警示。针对1个乡镇纪委信访核查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题,及时予以提醒谈话。
18.关于“部分领域突出问题未得到根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建章立制。督促县卫健局、医保局针对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6项制度机制,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加强跟进监督。二是加强查处问责。结合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及其他违纪违规突出问题,对背后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倒查追责,全县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及金额呈下降趋势。截至目前,已党纪处分2人、诫勉3人。
19.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典型案例通报。2023年,全县共给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公开通报5期20起典型案例。二是加强行业通报。进一步压实牵头部门责任,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印发《关于4起医药领域典型问题的通报》,在全县卫健系统形成有效震慑。
20.关于“典型案例剖析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案件办案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重新撰写案件剖析材料,目前已全部撰写完成。二是组织办案人员开展“两书一报告”、优秀剖析材料学习2期,切实提高案例剖析能力。三是举办“法规制度执行年”暨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将“两书一报告”撰写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提升办案文书写作水平。2023年以来,3起案件剖析材料在全市优秀案件剖析材料评比中分别获一、二、三等奖,案件剖析材料质量明显提升。
21.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湖北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等制度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建议制发规范化水平。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建议的工作提示》,明确提出情形、办理流程、跟踪问效、工作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实效。2023年度1件纪检监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建议。四是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流程图》,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印发登记审签和整改办结销号台账,形成闭环管理,现已制发2期。
22.关于“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任务清单。制定《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对23项重点任务逐一制定了协助落实的具体举措,明确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二是组织联合督查。会同县委督查室建立全县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督办机制,针对监督发现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建设推进迟缓等71个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问题整改督办函41份,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23.关于“派出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派出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参与机关政治业务培训6期,提升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二是制定派出监督工作清单、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纪实手册,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能力逐步提升。三是派出纪检监察组主动参与联系单位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开展“三重一大”等会议监督106次,发现问题19个,同比增长58.2%。四是加强对违规出借资金、处置资产等问题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清收出借资金2596.27万元。
24.关于“基层规范化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11个乡镇纪委基层规范化建设情况实地督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乡镇纪委业务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协调发放2024年度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岗位津贴,一季度已经发放到位。三是对全县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已全部完成。四是督促黄堡镇按要求配备5名空缺的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对镇纪委时任负责人进行职务调整。五是制定《关于加强对乡镇纪委督导的工作提示》,推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25.关于“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周提醒、月调度、季督办,2024年一季度,11个乡镇纪委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6件,同比增加16件。二是制定《2024年度县纪委监委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活动5次,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对2023年无自办案件的2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四是对《乡镇纪委(监察室)监督执纪履职手册》进行修改完善,推动乡镇村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履职尽责。2023年,全县村(社区)纪检委员协助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97次,全县党纪政务处分村级党员干部75人,同比下降16.6%。
26.关于“‘室组地’联动监督合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组成5个联动协作片区,协作办案25件。二是室组地联合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采取留置措施1人,主动交代问题13人。三是已将协作区办案数纳入对乡镇纪委的年底业务考评。
27.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分管干部的监督管理情况纳入2023年度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召开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开展思想交流、谈心谈话、廉洁家访等活动2轮次,消除长期在外办案人员监督管理盲区。四是清仓起底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023年办结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和问题线索15件,党内警告2人,组织处理5人。五是制定完善《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实施方案》,细化审调人员跟踪管理等措施20项;出台《“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从根源上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28.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问题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保康县纪委监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决策制度召开县纪委常委会10次。三是严格落实《保康县纪委监委机关“三重一大”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聘请3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落实全程监督。四是对“三重一大”讨论决策全过程专人记录,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并形成相应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9.关于“常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纪委常委会会议记录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明确委机关各类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责任人,日常办公会议、常委会等会议由专人记录,并由发言人签字确认。三是组织3名会议记录人员分别到市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实地学习,规范会议记录,提升机关会议记录标准化工作水平。
30.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县纪委监委机关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打造各支部特色品牌。二是对机关非党干部进行摸底,目前机关入党积极分子正按程序逐步培育发展为党员。三是召开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培训暨提醒谈话会,对机关各支部支委进行集中培训。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全体党员开展党建工作系统培训。四是起草《关于加强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通知》,提前确定党支部活动的时间地点流程,保证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五是针对机关第三党支部出现部分党员党组织活动参与率不高问题,对该支部书记进行工作约谈。
31.关于“执纪监督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执纪执法平台填报录入错误人员集中约谈。二是对照《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查漏补缺,组织政策理论、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学习培训2次。三是按照规定程序对1份文件进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对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四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信息填报规范》,开展全面自查1次,通报录入情况2次。
32.关于“检视整治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教育整顿检视整治中,被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45名相关同志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二是针对专项巡察发现的自查自纠填报不规范等具体问题,对18名相关同志点对点反馈,督促逐一对照整改到位。三是对全县122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完成更新。四是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法规应知应会学习3次,提升纪法知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3.关于“教育整顿期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办案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违规办案行为、压案不查、案件质量等“八个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15个,对照自查问题,逐一对账销号。三是针对专项整治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问题短板,先后制定完善巡察信息管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质量内审、借用人员管理、网络言行规范、重复信访化解等6项制度机制,不断扎紧专项整治制度笼子。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巡察整改,用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强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始终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持续推进整改和常态化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大整改力度,定期调度督办,确保如期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事项,紧盯不放,长期坚持,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巩固整改成效,突出成果运用。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部署结合起来,与强化政治监督、净化政治生态、纠治“四风”顽疾、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推动巡察有效覆盖、强化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真改实改,真正解决问题、堵住漏洞、建好制度,形成加强自身建设常态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5815539;邮政信箱:湖北省保康县清溪路375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电子邮箱:bkjwxjs@163.com。
中共保康县纪委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