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工作指引》 推动巡察整改监督规范化
信息来源:保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3-14 10:30:00
“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在接收被巡察单位相关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召集相关巡察专员集体审核,经组长签字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近日,在保康县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培训会上,相关负责同志正在对《保康县巡察反馈面上问题整改工作指引》进行现场解读。
巡察整改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抓手。今年以来,该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政治责任,统筹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室组和县委巡察机构各方力量,依规依纪推进巡察整改监督。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保康县巡察反馈面上问题整改工作指引》,从任务分工、线索办理、整改监督、调度督办、审核销号、结果运用等方面,明确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出纪检监察组等内设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责任、办理程序及标准要求。为全县巡察整改监督提供了规范化、易操作、可持续的工作指南,进一步强化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协作配合,从制度层面全力破解了基层巡察整改监督力量薄弱、标准不一等难题。
截至目前,第一轮巡察反馈的118个问题已高质量完成销号108个,剩余10个问题整改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制度保障是抓好巡察整改监督的生命线,既要统筹力量,形成合力,又要明确分工,权责明晰,使监督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更好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