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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度明规矩  严防严治“灯下黑”

信息来源:保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3-08 15:10:00

“绝不允许打探和泄露工作秘密,绝不允许压案、瞒案、办案放水……”

日前,保康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重申纪律要求,为规范履职行权划“红线”。

今年以来,该县通过严规矩、建制度、强监管等方式“强基固本”,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始终,不断推进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防止“灯下黑”。

组织开展全员全程全面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围绕内部管理、派出监督、线索处置等关键环节,排查风险点115个。针对查找发现的风险隐患,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确保重点领域、岗位、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可控,制定防控措施 205 项。制作“廉政风险防控警示牌”,明确岗位职责、潜在风险、防控措施,放置于办公桌显眼位置,接受公开监督,形成“廉政座右铭”。

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总体谋划,细化审调人员跟踪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机关重大事项公开等20余项措施,进一步压缩权力行使的自由裁量空间,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在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落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在干部工作岗位、家庭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谈心疏导,做到出现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遭遇挫折必谈;建立委机关失误、延误、错误等“三误”问题内部通报制度和特约监察员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形成内外合力,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同时,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理门户。截至目前,该县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条,给予提醒谈话1人、党纪处分1人。